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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6-11-2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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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2日下午,我市首个以“我承诺,我诚信”为主题的“11·22诚信日”系列活动在市职工活动中心举行。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市直各部门和部分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业主、银行职员、单位执法人员、在校学生等社会各界代表近千人参加活动。参加活动人员进场时在“我承诺,我诚信”签名墙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姓名。在活动中,全市涌现出六个十佳诚信建设典型:十佳诚信经营企业、十佳纳税信用企业、十佳产品优质企业、十佳信贷履约企业、十佳信用建设单位、十佳诚信服务窗口,我单位所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荣获十佳诚信服务窗口。
  在会上,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联合发起“我承诺,我诚信”倡议。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联合会荣誉会长、湖北华夏窑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旺林宣读了倡议书。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崔永辉同志作了:人无信不立、企无信不振、国无信不兴的发言。诚信是立人之本、兴业之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市场经济的基石。
  据了解,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建设的重要部署,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今年为黄冈市“信用建设年”,并将每年11月22日设定为黄冈市“诚信日”,谐音“一是一、二是二”,寓意“讲诚信守信用”,以推动全市社会信用建设。        
  诚实是人生最美好的品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人人以诚信立德,自觉恪守诚信,每个企业和每位企业家以诚信立业,自觉践行诚信,共推黄冈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共创黄冈和谐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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