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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城市供水企业改制教训的反思

发布时间:2009-12-1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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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整体国有企业深化效革的推动下,近几年来城币供水企业政制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化,形式上先从“厂网分开”到“出售水厂”再到整体转让产权和投资多元化,体现了“摸着石头过河”到理性化改革的发展过程,但是从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再从理性认识--指导实践,是需要一个又一个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高的过程。为此对近几年供水企业市场化改革进行认真总结,其中有许多成功的案例,也有不少失败的教训。现在特别需要认真反思改革中不成功的案例并认真吸取其中的教训,深刻认识供水企业特点和政府的依存关系,社会环境与供水企业改制的协调关系,对进一步推进供水企业改革是大有益处的。

    1.城市供水企业产权改革的方向是投资主体多元化,但由于不可能完全按照商场化运作,必须建立政府管制下的市场化运作机制。

    城市供水企业本身的经营特点,决定了供水企业在一个城市中是资源垄断和市场垄断的。这是由于水资源缺乏和规模经营的原因,在同一个城市中不能设立多个不同产权主体的自来水厂和建设不同产权主体的多套供水管网。无论从城市规划要求还是投资规模效益要求,政府和投资者都不可能搞两套或多套供水系统建设。开始时我们设想的是一套管网,多家水厂竞争上网。但是水资源不是无穷无尽的,也不是随意搬来挪去的,不具有原材料的流动性。规模大的比规模小的水厂具有先天竞争优势,无法具有自由竞争的公平性。要保护规模小的必须固定水量和价格。这就相当于保护了落后,而不加以保护必然结果就是“大鱼吃小鱼”,最终形成垄断局面。而且从投资学的行业优势分析上看,投资水厂是属于容易进不容易出的项目,是投资者之大忌。因为沉淀成本巨大,无法在市场变化时把固定资产及时“变现”,而水厂生产产品的性质是单一的,设备的专用性特别强,无法生产其它产品。如果没有固定的市场和销售量,理性投资者都不能冒这种沉淀成本无法收回的风险。所以一个城市水资源垄断和市场垄断是必然的。而自由市场化运作的前提条件是要建立供求双方平等的市场地位,并利用讨价还价机制,实现买方市场和买方定价。经过需求者进行自由市场的多项选择,实现优胜劣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服务的目标。在一方是垄断地位,另一方是被动接受的地位条件下的供水生产,怎么实现讨价还价、多项选择和优胜劣汰的目标呢?无论是国有垄断还是民营垄断,或是私人垄断都无法解决一个城市供水的垄断问题。这就是在城市供水市场上表现出的是“市场失灵”,因此必须由政府进行对供水企业进行管制,产品由政府定价,水质、水量和服务以及关联交易等通过政府进行监管。某些经济学家只看到民营资本的高效率和竞争性,却没看到水资源的稀缺性对竞争性的限制,既竞争性必须以各种资源的充分流动为前提。只看到一般商品的价格涨落对供求关系的调节作用,却没看到构成水价的折旧、动力等固定成本的刚性,如何阻碍了水价的自由涨落幅度,并且一定是政府定价的条件下供求关系的调节受到限制。如果市场化中没有价格在自由博弈中的自主调节,完全市场化的机制是无法实现的。

    市场化运作的基本规则是竞争法则,竞争是一种没有沉淀成本的带有威胁性自由进出的机制。而城市供水企业特点是投资大,回收周期长、沉淀成本大,不能随意进入和退出。无论政府还是投资者都不可能允许这种自由进退状态存在在于城市供水产业上。否则就无法实现安全生产,无法满足供应和稳定社会的目标,更何况巨额投资的转让、赔偿,沉淀成本的补偿、消化,决不是在小商品市场上买菜那样简单,那样快捷和便利。在自来水的供求市场上主要障碍是生产者和需求者的信息不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和交换。

    所以政府在城市供水企业改制中担负两种义务和责任,一方面是实现引入多元投资主体,带动供水企业经济效益和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激活沉淀的国有资本和资源。而当前在“经营城市”思想指导下,许多地方急于将国有资本“变现”,抽出财政投资转向其它建设。对如何按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管好今后的供水生产、经营,对城市化可持续发展认识不清,制度资源、管制方法准备不足,使产权转让或合资、合作后的矛盾不断出现,甚至导致改制难以继续进行下去。“失误”的结果是政府再一次用纳税人的钱买一次教训。另一方面是政府要从本身改变管理方式,用“政府之手”防止“市场失灵”的问题发生。其手段是利用特许经营权,其管理内容是七个方面:水价的合理性,水质的达标控制,安全连续的供应,服务的满意程度,关联交易的公允性,进入退出的限制性和经营环境的公平性。这些就是城市供水行业的持殊性,也是容易造成“市场失灵”的地方,如果报着“一卖了之”的态度,资本自身性质的趋利性和投资者的机会主义偏好就会发作并倚仗垄断地位获取暴利。

    2.在政治体制改革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条件下,城市供水企业改制不可能一帆风顺,而是一个曲折复杂的博弈过程。供水企业的改制必须同社会的其它改革协调发展。

    可以完全市场化的商品,采取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不断淘汰失误的投资者,从而使竞争力强的商品得到规模发展和市场壮大。由于城市供水企业同城市建设发展、群众生活、企业生产密不可分,同政府的关系,同群众的关系,同城市发展和政治稳定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政府体制改革实质就是不断寻求一种政党、政府、人民群众以及众多企业家的一种利益平衡,实现“多赢”或至少使各方面利益不失去太大的平衡态势。而当前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中,政府中的旧观念和旧作风,群众中旧的习惯和思维,还有许多方面没有真正改变,特别是政府的体制还是无所不能地在经济管理、行政管理、法治管理上发生作用。没有机制约束的“三权统一”必然形成不切实际的狂想、粗暴的命令作风、任意的侵犯企业权益等。群众中许多还想“搭免费公共利益的便车”,用水不愿交钱,甚至偷水、盗水。

    在供水投资方面,政府不管城市规划是否合理,不管建设速度快慢,供水企业都必须马上铺设管网供水,否则就是“不受欢迎的投资者”。政府的规划和领导人业绩可以不受限制地“理想化”,但是企业的投资和收益却是要实事求是和尊重客观规律的。城市化不是“一蹴而就”,须要30-40年的时间表,如果把资金投入的效益寄托在30-40年后的回报上,那是不经济的和失误的。政府可以不计算资金的时间价值,企业是要计算资金的时间价值的。在这一点上政府的观念和企业的观念是大不同的。

    在供水价格上不管实际的合理成本高低,不管投资者的效益盈亏,以“群众不能承受”就不给调整。即使合同明确约定的补贴往往不及时到位,制约了企业的正常资金周转和融资能力。供水服务管理上,不管企业合理要求和合法权利,强制规定“群众不交费也不能停水”等不公平的作法。

    按照市场优化配置资本、资源的要求,企业作为“理性经济人”在投资上首先进行收益成本分析比较,适度超期要看实际发展迅速和市场规模,否则拖累目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政府看政绩,企业看效益,市长看本届,经理看长远。二者之间的观念和方法是有差距的,这个差距不能想象用政治压力解决,更不能用政治帽子解决。在供水价格方面,要把自来水作为一种稀缺商品对待,不仅是合理的经营成本必须补偿,而且要使本地水资源得以持续发展,必须靠价格手段来调节使水资源得到节约使用。经济理论上已经证明,公共财产和资源必然是由富裕变成稀缺的,不能真正体现稀缺资源的价格,必然趋势是由稀缺资源转化为枯竭资源。在当前煤炭、石油等战略资源上所产生的问题,就不可避免地传染给我们生存的必需资源--水的持续性上来,当前许多城市地下水资源已经严重制约着城市的规模和速度,而用水浪费的现象还到处存在,已经到了必须用价格杠杆进行调节的时候了。但是由于水资源恶化和不可持续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而体现在政府政治均衡的利益关系是目前最紧急的问题。所以本届政府把缓慢的过程留给下届政府承担,把目前国有资产、资源“变现”以摆平局面是本届政绩问题。这样的政治经济博弈观念在目前的政治体制下还会延续一段时间,这就是政府需要政治改革以适应市场化的课题,也是对那些想在城市供水行业投资的企业家耐心的考验。

    3.产权经济学发现了“真理”,但把理想变成现实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城市供水企业改制应防止急功近利和突击冒进。

    国内许多产权经济学家早就证明,由公有产权转为私有财产权是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提高效率的必然途径。但是经济学家无法给出在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在条件错综复杂的政治关系、社会关系、经济基础上如何推进政治改革、法律改革、社会改革、经济改革的具体时间表和具体路径。而城市供水产业所属的市政公用事业正在承担着整个社会系统工程的运转。在市场化的转变过程中,各种行业的转变速度是不同的,如果仅仅是其中一个分支,一个微小部分改革的速度快一点、慢一点可能对全局影响不大,或者是完全自由竞争性的投资项目失败了,投资者也只能自认倒霉。但是这个承托着整个社会系统运转的、关系到基本生存条件、关系到群众生活的公共设施、公用事业,其改革一定要慎之又慎,不可急功近利,突出冒进,一定要同政治改革、法律改革、社会改革做到协调发展。有时公益事业还要承担部分改革的压力。起到“市民缓冲器”和“政治稳定器”的作用。

    近几年国有资产转让的一个口号是“靓女先嫁”,当地的财政困难和市长政绩之间就靠先嫁“靓女”来解决,我认为这种战略要慎重考虑。

    第一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大约要30-40年的过渡期,这个时期中城市发展速度、规模许多有不明确的因素,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快慢、需要投资多少也是难以控制的。如果嫁出的“靓女”不能再承担这些责任和义务,可能剩下的“丑女”更困难了。

    第二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各种政治的、法律的、经济的、社会的变革将会出现很多新问题,而目前一次就定死的30-50年的供水特许经营合同,能不能适应未来发展的要求?如果今后产生矛盾,如何认定责任及相关财产赔偿问题,如何继续经营等都需要认真考虑。因为包括城市供水在内的市政公用事业稳定性、连续性是政治上稳定性的基础,是比什么都重要的。

    第三政府管理职能还有许多工作,目前还缺乏经验和方法,政府对市政公用事业新的管制方法还未完善,会给将来的管理带来许多漏洞。所以我看还是“多培养靓女,吸引更多的壮小伙”好些。

    总之,前段时间的供水企业改革已经取得很多成绩,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使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改革更快、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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