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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水价调整加速,改革路线图渐

发布时间:2010-05-0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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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13日在京表示,今年中国将加速资源产品价格调整,其中包括水价和治污成本将提高。

  8月13日,2008北京国际新闻中心就“中国水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召开中外记者集体采访招待会,胡四一在会议间隙表示,随着水务市场化进程推进,水价越来越与经济发展水平相联系,“部分水价偏低地区今年有可能调高水价。”

  此前,建设部在报告《城乡缺水问题研究》中指出,水价的上涨空间应该超过200%。

  分析人士认为,结合今年2月开始实施的《水量分配暂行办法》,水价市场化改革路线日渐明晰。

  十三个贫水国之一

  我国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2.8亿m3,位居世界第6位,但人均水资源2200m3,不到世界人均占有水量的1/4,名列世界第121位,是世界十三个贫水国之一。

  目前,水资源紧缺的另一面是用水量持续增长,缺水形势日益明显。据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高而坤在“中国-西班牙水论坛”上透露,在正常情况下全国年缺水总量为300亿-400亿立方米,每年有1亿~3亿亩农田受旱,669座城市中有400余座供水不足,在32个百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中,有30个长期受缺水困扰。
建设部就《城乡缺水问题研究》课题发表研究报告提出,根据国外一些资料分析,只有水费占家庭收入2%以上时,居民才会关心用水量,达到2.5%时,居民会重视并注意节水。2006年,35个大中城市的水费支出仅占可支配收入的1%,相当于国外平均水平的一半。

  水价不能反映用水真实成本的原因是与“水”没有市场化相关的。2002年新《水法》颁布实施后,水资源管理已经全面实施了取水许可制度。但在实际上,水在跨行政区域之间还没成为一种真正可计量交易的商品,多用一点少用一点,经济成本没有任何区别。

  赞成水价改革的经济学家认为,“水”不能市场化导致水价不能反映用水的真实成本,加上河流流域与行政区域的交错,“水”不能作为商品在富余与短缺地区之间充分流通,限制了用水效率。

  水价市场化改革

  从2005年开始,水价改革正式被提上日程。

  2007年6月,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规划》建议逐步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并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

  《规划》主要提出两点:第一,建立国家水权制度,明晰初始水权,完成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第二,逐步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对城市供水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和地下水严重超采的地区,应加大水资源费调整力度,并调整水利工程供水和城市供水价格,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

  《规划》为水价改革提出了明确的调整方向。

  2007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在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闭幕式上表示,2008年将合理调整水利工程和城市供水价格。

  此后,部分缺水城市相继提高了水价。

  第一步:建立水权交易市场

  中国水价改革的第一步是水权明晰,建立水权交易一级与二级市场,令水成为一种商品,让“经济人”意识来约束用水。

  去年12月,水利部颁布了《水量分配暂行办法》,从今年2月起开始实施。

  《水量分配暂行办法》和2006年颁布实施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条例》都在初始水权分配的关键环节上完善了法律制度,这两部法规标志着初始水权分配制度已经基本建立。水利部副部长周英当时说。
该文件首次对跨行政区域的水量分配机制作了较全面规定,逐级分配确定各行政区域生活、生产用水份额,有望全面激活中国水权交易一级与二级市场,最终促使节约水资源。

  通过水量分配,《水量分配暂行办法》建立了水权一级市场,水的使用权分配给各省市,使用权的交易就可以形成水权二级市场。

  《水量分配暂行办法》实施后,一些水资源不够用的省市,只能向水资源富余省市买水,这样,各省市用水就有总量控制意识,在发展中会考虑用水的经济性。

  第二步:推行阶梯式水价

  我国城市水价由水资源费、城市供水价格、水利工程费及污水处理费四部分构成,发改委价格司官员曾表示,水价调整重点将放在提高污水处理费上。

  分析人士认为,水价提高首先启动的将会是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并逐步推行阶梯式水价。
所谓“阶梯式水价”,就是对用水者按用水量分阶段征收不同价格的水费。用水量超过一定额度后,水价随之上浮。“超得越多,水价越高”。

  目前,在南京、宁波、青岛、福州等地已经陆续开始试行这种计价方式。

  建设部在《城乡缺水问题研究》中认为,我国目前水价偏低,水费仅占工业成本的0.1-0.4%,占居民生活费用不足0.5%,应逐步提高水价,以达到水费占家庭收入的2.5-3%左右为宜。并应实行水价累进制,以减轻低收入的家庭负担,并可促进节约用水。

  水利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786元,人均生活用水量为70立方米,若水费收入比达到2.5%,平均水价应为 4.92元/吨。比起大中城市1.52元/吨的平均水价,未来上涨的空间也超过200%。

  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成本处处长唐铁军出席“2008城市水业战略论坛”。根据该论坛网站消息显示,唐铁军透露,各地已经将水价列入涨价目录,会在今年择机推出水价涨价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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