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黄冈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湘潭用“简化水价”促“低碳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0-05-06 浏览:
【字体大小:


  长沙2月25日电(记者 苏晓洲)从3月1日开始,位于“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内的湘潭市,将开始实行新水价。此次调整一方面提高当地水价,一方面也通过实行新型“简化水价”,来鼓励“低碳经济”发展。

  据记者了解,湘潭市前期通过法定程序确定的水价调整方案为城区自来水价格分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3月1日开始,新的自来水价格分别为1.55元/立方米、2.05元/立方米、6.40元/立方米,较原价涨幅在0.4元/立方米到1.5元/立方米之间,各类水价内均含价格调节基金每立方米0.03元。此次调价后,三类水的水资源费依旧是每立方米0.02元,而污水处理费则分别调整为0.65元、0.80元、1.50元。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附加在自来水价格之外,随自来水价格一并征收。

  一位专家告诉记者,目前,国内很多城市的水价,分为“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用水”等很多类别。水价制度,存在诸多不合理:如资源消耗量大、碳排放多的工业,水价反而低于经营服务业,这很不利于经济结构朝向低碳经济发展;而行政事业单位享受相对低水价,也不利于在公共场所、公共管理与服务层面树立节水意识,与在全社会普及节能减排理念更是背道而驰。将复杂的自来水价格实行简化分类,则能减少原有弊端,刺激节水型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对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两型社会”起到推动作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